第13章
光头哥给的三天期限,像把刀悬在头顶。
秦牧嘴上不说,但我看得见。
他每晚睡不著,翻来覆去。
早上出门时,眼眶都是青的。
那天他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把自己的衣服首饰翻出来。
穿得太突然,我根本没带什么东西。
鞋子就穿过两次,八成新,两千应该有人要。
一支手镯,一对耳环,刚买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识货。
都怪我虚荣,买的都是奢货,材料不值什么钱,全靠品牌溢价。
我现在无比后悔当初怎么不买点金首饰戴著。
去了当铺,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翻著我的东西,眼睛都亮了。
「姑娘,你这是正品啊?哪儿来的?」
「你别管哪儿来的,开个价。」
她算了好一会儿。
「一共……四万三。」
我皱眉。
「怎么可能!这些至少值十几万。」
「姑娘,二手货就这样,你卖不卖?」
我想起哪些人和秦牧半夜翻来覆去睡不著的样子。
咬咬牙。
「卖。」
手里还剩一个钻戒,是秦牧给我的求婚戒指。
我舍不得卖。
但想了想,还是也摘下来放到了桌上。
我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没事的,没事的。
以后秦牧有钱了,会给我买更好的。
我老公会给我买一整套。
买十个。
买一百个!
凑了五万八。
还差四万二。
我站在街上,想了很久。
最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
秦牧花一千万求我穿的深V黑裙。
我咬了咬牙。
找地方换下来,也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