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日子一天天过去。
秦牧每天早出晚归,我每天无所事事。
弹幕开始嘲讽我。
【这个攻略者到底行不行啊,天天在家躺著?】
【别的攻略者都去送温暖送关怀,这位倒好,等反派回来伺候她】
【笑死,这波肯定要失败】
我没理他们。
我大学毕业就做了秦牧的金丝雀。
躺著怎么了?
我老公养我,天经地义。
只是有一天,秦牧出门的时候,我随口问了一句:
「你干嘛去?」
「打工。」
「打什么工?」
他顿了一下:「工地搬砖。」
我愣了一下。
搬砖?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
但秦牧已经走了。
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
手上全是血泡。
我看到了,没说话。
只是在他睡著以后,偷偷爬起来,翻出他的药膏。
一点点给他涂上。
涂著涂著,想起另一双手。
五年后,那双经常牵著我的手。
手心里全是茧,指节粗大,但干燥温暖。
每次我发脾气,他就用那双手轻轻抱住我。
每次我难过,他就用那双手擦掉我的眼泪。
有一次,我盯著他的手看了很久。
「老公,你这手怎么这么糙?」
他低头看了看:「干活干的。」
我皱眉:「你这么矜贵,干什么活干成这样?」
他笑了笑,没回答。
我当时没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是搬砖。
原来是这些血泡磨成的茧。
我涂著涂著,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